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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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全省办学体系做好10-12月开放教育评建工作的通知

    作者: 时间:2021-09-30点击量:

    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电大,直属分校(学院),各教学点:

    近半年来,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评建办统筹相关责任部门、全省办学体系积极谋划、扎实开展评建工作,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。为进一步做好开放教育办学评估评建工作,对下一阶段评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。

    一、加强整改

    认真总结第一阶段评建工作开展的经验,针对督查反馈的问题,逐条逐项研究分析,细化整改措施,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。

    二、进一步完善并完成评建任务清单

    按照《基层电大评建任务清单(10-12月)》(附件1、附件2)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完善、充实评建任务清单,并按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。

    三、完成支撑材料整理

    完成观测点支撑材料(纸质版)收集、整理,在此基础上编制目录,撰写观测点综述(300-500字),详见附件3-6。

    四、凝练培育特色

    按照评建指标体系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凝练、培育1-2个特色项目,并收集、整理相关支撑材料。

    五、加强统筹指导

    各市(州)电大要充分发挥统筹、协调推动作用,切实加强对辖区县级电大评建工作的业务指导、管理,形成全省办学体系评建工作的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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